为进一步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确保我市贫困人口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到位,1月13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情况大排查工作会议,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围绕应发证未发证、发证后未享受待遇、慢病标识与实际病情不符,有无票据未报销情况,是否在非定点医药机构或自费购药不享受医保报销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大排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及时整改问题,常态化管理排查工作。要以此次排查工作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医保扶贫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