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提高低保对象幸福指数,巢湖市“四举措”严格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
一是提高保障标准,适度扩大保障面。根据合肥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0年7月1月起统一由每人每月60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46元,增幅7%,进一步提高低保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截至6月底,我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782户、20802人,累计发放保障金6440.1915万元。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以来共向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74.9104万元。
二是加强对象认定,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开展宣传、调研、督查等活动,宣传救助政策、评定流程,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水平,及时清退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同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截至6月底,农村低保新增662户,992人;退出251户,486人。建立定期核查比对机制,及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目前,全市共有1408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占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的68%,有力发挥了兜底脱贫作用。
三是加强制度衔接,精准识别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巢湖市民政局联合市扶贫办出台《巢湖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意见》,对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全面的调查核实和摸底梳理,重点关注重病重残、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因疫致贫和因疫返贫家庭或个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坚持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实行分类救助,精准施策。主动发现,及时为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办理低保手续。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精准救助。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增强核查低保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的能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1-6月共核对城乡低保新申请对象876户,4043人,因核查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条件的均不予审批。全面应用低保信息系统,实现低保网上申请、审核、审批,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桂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