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日前,巢湖市委书记、安巢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耿延强,巢湖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红军共同签发了巢湖市第1号总河长令(以下简称总河长令)。
总河长令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合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强化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主体责任和河湖长规范履职,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
总河长令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制工作主体责任,统筹联动、强化履职,立足山水名城,践行“两山”理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工作方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建设山青水秀美丽巢湖。围绕保护水资源、管护河湖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和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突出河湖治理,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总河长令明确,对乡镇、街道、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其中,对乡镇、街道考核内容包括河湖长制体系和能力建设、河长制六大任务落实情况、河湖长履职情况、河湖管护体系建立情况、涉河湖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情况以及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情况等;对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包括河湖长制年度工作部署安排、河湖长制工作职责履职落实情况、河长制工作要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执法监管、联合执法服从调度、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两山”理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湖长制工作目标。